採集手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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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採集 | 採集稀有及瀕臨種 | 利用光與光源誘捕器採集 | 採集的准許與條款 | 破壞環境的採集 | 人工繁殖 |

雖然在某些時候,採集樣本的影響是有限,但考慮到現今由工業、城市及住宅發展,以及消閒活動所造成不斷的生境消失,己經到達到一個純粹採集樣本都能影響到單種或多種物種在該地生存的階段 ( 假若在採集並沒有克制的情況下 ) ,因此本會委員認為我們必須考慮一採集手則,以作為保育香港的鱗翅目昆蟲,尤其是那些大鱗翅類及懷疑是本港的獨有種。

本會亦相信,透過同意這份採集守則,本會會員將成為一個關心環境及有責任心的自然愛好者,為保育作出正面的貢獻。本會所有會員必須原則上接受以下的採集守則及實際上奉行此守則。如未能接受及遵守該守則,本會有權將有關會員之會籍開除。

注意:本會所採用的鱗翅目昆蟲採集守則是改編自 英國昆蟲保育聯合會 “Joint Committee for the Conservation of British Insects” 所制定的昆蟲採集守則 “Code for Insect Collecting”。以下是本會 鱗翅目昆蟲採集守則的摘要,如有任何爭議,以英文版本為正。


1. 一般採集

1.1 除非有任何必要的目的,否則不可殺死任何樣本。

1.2 除非要仔細檢查昆蟲的變形或其他目的,否則不可殺死能即時被鑑定之昆蟲:所有昆蟲必須在仍生存時被檢查,及在所採集之地方放生。

1.3 不可每一年都在同一地點採集多隻同一品種之昆蟲。

1.4 不可殺死任何真正或假定的鱗翅目昆蟲捕獵者及寄生蟲。

1.5 當發現有坑道的葉、蟲癭或種子球時,不可全數採集;應當盡可能留下一部份,以容許族群的復原。

1.6 應把攝影作為採集樣本的另一選擇,尤其是蝴蝶。

1.7 應當減少進行標本的交換或出售,甚至停止該等活動。

1.8 應當利用人工繁殖的昆蟲或舊有的昆蟲標本作商業用途。鱗翅目昆蟲標本不可用作製造“珠寶或首飾” 。

2. 採集稀有及瀕

2.1 採集由委員會所列出及在昆蟲學期刊中所公報的大鱗翅目昆蟲樣本時必須克制。作為一指引,委員會認為一對的樣本經已足夠。但不應採集任何稀有及瀕危種。如經證實,名單內所列之鱗翅目昆蟲可被更改。

2.2 對一些 大鱗翅類的本地獨有形態 (尤其是蝴蝶) 而言,樣本的採集亦必須受到管制。

2.3 採集者必須放棄於眾所周知的或可能已被過度採集的地方採集獨有或稀有種。採集者應嘗試另覓新的採集地點。

2.4 發現稀有種的未知地點應當向委員會匯報,委員會隨後會通知其他適當的組織作保育用途。

3. 利用光與光源誘捕器採集

3.1 利用光與光源誘捕器所採集的樣本不得隨便殺死,以便作隨後的考查。

3.2 建議採用活捉的方法,如利用載了盛蛋匣的誘捕器,去採集樣本。不可使用麻醉的方法,因此方法對昆蟲有害。

3.3 理論上,所採集之樣本需於黎明之前考查及放生。如情況不許可,可置樣本於陰涼的地方,並於黃昏時在所捕捉的地方放生。假若忘記誘捕器的原來位置,樣本應當在有長草或其他遮蔽的地方放生,而不應選擇草地及其他暴露的地方。

3.4 不需要的樣本不應用來餵養魚類或者其他以昆蟲為食的雀鳥及哺乳類動物。

3.5 假若發現科學研究用的誘捕器不必要地採集到稀有或本地種,應當另覓地方再作研究。

3.6 光與光源誘捕器應小心設置,不應騷擾附近之人士或導致混亂 ( 如於馬路旁設置會誤導了道路使用者)。

4. 採集的准許與條款

4.1 當於私人土地採集樣本時,需問准土地擁有者或佔有者。而於自然保護區或政府地土上進行採集時,需獲得有關的許可證。

4.2 遵從在准許採集樣本下的任何條款。

4.3 在自然保護區內或在一些受到環保人士關心的地方採集樣本後,需向有關機構提供一份樣本名單。

4.4 當在自然保護採集樣本時,須特別留意以下守則的第五項。

5. 破壞環境的採集

5.1 請緊記其他生物的需要,盡力減少破壞環境。

5.2 採集在樹枝上的幼蟲時,不應猛烈搖動樹木,以致枝葉斷落。一下快速的震動會比較有效及破壞性較低。

5.3 在已死的木材上進行考查後,請盡力把已除去或破壞掉的木料放回原處。不應將同一地點的所有已死木材作採樣。

5.4 在考查後,應把被翻轉了的石頭及木頭放回原處。

5.5 應把已考查完的水草及苔蘚類植物放回適當的生境。而枯葉堆中的植物物質則放回枯葉堆中,但並不是隨便分散掉回枯葉堆上。

5.6 當要把樹枝或葉子割下作幼蟲食料,或發現枝葉上有 蟲癭 (例如由透翅蛾科飛蛾所造成的 ),要割下來考查時,應當使用枝剪或剪刀把枝葉整齊剪下,而不應將枝葉折斷。

5.7 不應利用人工花蜜,因這會令樹幹或其他植物變得不必要的難看。

5.8 當考查稀有種時,應當特別小心,例如:用肉眼搜尋幼蟲,比 搖動樹木以獲得幼蟲為佳。

5.9 請緊記郊野守則!

6. 人工繁殖

6.1 建議由已受精的雌性或飼養中的一對得來的子嗣作樣本,這樣較於野外採集大量樣本為佳。

6.2 沒有足夠的食物便不應採集過多的幼蟲或活口。

6.3 飼養了不需要的昆蟲時,應當把牠們在所捕捉之處放生。

6.4 在進行引入、再引入鱗翅目昆蟲物種或再建立鱗翅目昆蟲的族群時,請與本會商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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